| 1. |
自顧客取得個人資料時,應盡可能特定該使用目的,並只在必要範圍內取得,且不作其他使用目的以外之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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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|
除非取得顧客同意或依法令得提供予第三人,否則決不將顧客之個人資料開示或提供予第三人。此外,將顧客之個人資料提供給業務上之委託廠商時,須與委託廠商簽署必要之保密合約等,並採取充分之安全管理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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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 |
關於防止個人資料之不當存取、個人資料遺失、滅失、竄改、毀損或洩漏等,本公司將充實內部規章及採取必要且適當之安全管理措施,致力於保護顧客之個人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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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 |
顧客要求查詢、更正、刪除個人資料時,將在合理範圍內採取必要之因應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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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. |
為因應顧客對於本公司處理個人資料上之相關諮詢,特設置客服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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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. |
定期監查關於個人資料法令及規章之遵守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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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7. |
配合法令等之修正及社會情勢變化,本基本方針、其他規範及其運用,將適當調整修正,以求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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